外资公司外汇登记规定条件
外资公司外汇登记规定条件
一、外资公司变更《外汇登记证》
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登记事项变更时,应提供如下材料: 1、书面申请(包括变更事项等) 2、外汇登记证 3、原审批机关有关变更事项的批复文件和变更后的批准证书 4、经批准生效的修订后的合资合作合同、章程 5、企业公章 6、除上述材料外,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,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,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,我管理部验后返还原件,同时留存复印件。
二、外资公司注册时办理外汇登记,应提供如下材料:
1)、书面申请(包括基本情况等)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( 2一九八零中外合作企业提供非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;对外投资有限公司。提供无营业执照),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 3公文、批准证书 4、批准的合作企业合同、章程 5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、企业公章,除了上述 7为材料,研究了要求的其他材料补充上述书面材料 与原件及复印件,复制应加盖公章和确认原企业内容一致,我回来后,原拷贝。
三、投资性外商企业用红利账户资金转增本企业资本:
1、企业的书面申请(本次出资币种金额、出资进度、划出银行及划入银行名称、账号) 2、外汇登记证 3、最近一期验资报告、红利账户余额对账单 4、投资性外商企业对红利账户资金再投资的确认件 5、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
四、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境内投资款划转时,需提供以下材料:
1、书面申请(企业基本情况、所投资企业的股权结构、申请方企业的出资进度、本次出资币种金额、出资账户、划出银行及划入银行名称、账号)
2、同一投资项目多次划拨投资款的,应提交历次投资划拨核准件企业留存联 3、账户银行对账单,如以外债出资,应提供外债履约情况登记表 4、除上述材料外,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5、投资性外商企业外汇登记证 6、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、外经贸部门批复文件和批准证书、外汇登记证、最近一期验资报告 以上书面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,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,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,我管理部验后返还原件,同时留存复印件。
五、投资性外商企业用红利账户资金投资其他企业:
1、企业的书面申请(本次出资币种金额、出资进度、划出银行及划入银行名称、账号) 2、投资性外商企业外汇登记证 3、投资性外商企业对红利账户资金再投资的确认件 4、红利账户余额对账单 5、拟再投资企业的外经贸部门批复、最近一期验资报告、营业执照、外汇登记证 6、除上述材料外,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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